問: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
答: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學校志愿間不設級差。
安排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原則(特別注明: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內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出現平行分時,首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同時兼顧各專業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安排;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