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主要變化
(一)優化了自主招生批的志愿設置和投檔辦法
今年自主招生批設置設2類志愿,一類是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教育部實施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專項計劃),一類是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每類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這兩類志愿考生可以選報其中一類,也可以兩類兼報,前提是考生獲得相應的入選和填報資格。
投檔錄取時,先投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志愿,專項計劃錄取完畢后再進行自主招生投檔錄取。
(二)啟動省屬高校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招生
今年確定了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青島大學、齊魯師范學院、濰坊學院、泰山學院等9所高校承擔師范生免費教育培養任務。
免費師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考生夏季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地方免費師范生設置17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地方免費師范生設高校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地方免費師范生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
有關招生高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需要注意的是,省屬免費師范招生是提前批的一個類型,只是由于可以報考專業志愿設置不同而單獨設計了一張志愿卡,與提前批的軍事、公安等其他類別不能兼報。
考生選擇填報地方免費師范生志愿時,系統會彈出提示窗口,告知考生一經報考地方免費師范生志愿即視為理解和同意省教育廳制定的地方免費師范生有關協議,并按要求簽訂協議。
錄取工作完成后,地方免費師范生培養學校將經本校、各定向就業市教育局簽章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隨《錄取通知書》一并寄送給錄取為免費教育師范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未簽訂《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的考生視為放棄2016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三)啟動實施高職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
今年我省啟動實施高職院校招收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日照職業技術學院、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威海職業學院、山東職業學院、煙臺職業學院、東營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山東畜牧獸醫職業學院、淄博職業學院、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濟南職業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實施該項計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設置在專科(高職)批次,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為平行志愿,夏季高考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春季高考在專業類別內可報考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不設征集志愿。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常規計劃志愿。投檔時,先投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專項計劃志愿錄取完成后,再投常規計劃志愿。
(四)開展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2016年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等9所本科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指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績在其中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兩項在其中的占比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關于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魯教學函〔2016〕5號),山東大學在本科提前批之前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凡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山東大學要在考生參加學校測試前,將該項政策完整無誤地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簽署知曉該項政策并同意執行的承諾書。
(五)同時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確認就讀學校的方式有所變化
考生不用再到所在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確認就讀學校,而是于8月18日、19日自行在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上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放棄今年高考錄取資格。
(六)軍校(國防生)招生增加體能測試
今年軍校(國防生)招生增加了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考生所在市軍分區(警備區)具體承辦,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監督實施,體能測試成績僅作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無故不參加體能測試者,取消錄取資格。體能測試時間為6月11日-29日。凡報考軍校或高校國防生的考生,需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所在地軍分區(警備區)報名參加體能測試。
(七)繼去年英語使用全國卷后,今年我省高考文綜、理綜也使用全國卷。
(八)藝術類專業本科提前批志愿由兩個順序志愿調整為填報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
二、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錄取工作分5個批次進行,依次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自7月2日開始,至8月15日結束。
1.提前批
(1)本科高校及專業
招收飛行員的飛行技術本科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8日。
部分藝術類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13日。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8日。
④部分文理類高校及專業,包括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高校及專業;招收免費師范生的師范類專業(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省屬高校,省屬高校招收免費師范生以下簡稱地方免費師范生);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及專業;部分高校的小語種專業;其他提前批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8日—13日。
⑤春季高考本科提前錄取的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7月2日—8日。
(2)專科高校及專業
公安類高校專科專業、定向培養士官的招生高校及專業(以下簡稱直招士官生)。錄取時間:7月14日。
2.自主招生批
包括教育部實施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的高校及專業。
(1)高校農村專項計劃錄取時間:7月16日—17日。
(2)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錄取時間:7月18日。
3.本科一批
(1)部分文理類高校及專業。包括國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屬高校、其他部委屬重點高校、部分省屬重點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學制專業,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時間:7月19日—25日。
(2)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高校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間:7月14日—8月3日。
(3)體育專業。錄取時間:7月14日—8月3日。
4.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專業(含春季高考)。錄取時間:7月27日—8月7日。
5.專科(高職)批
包括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飛行技術專科專業和未列入專科提前批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高校及專業。
(1)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時間:8月8日。
(2)飛行技術專科專業錄取時間:8月9日。
(3)常規計劃高校及專業錄取時間:8月9日—15日。
三、志愿設置
(一)普通文理類
1.提前批
(1)本科設置首次填報志愿(以下簡稱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以下簡稱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除地方免費師范生外的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地方免費師范生設置17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專業志愿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可以調劑到報考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地方免費師范生設高校及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選擇服從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地方免費師范生調劑高校的任何專業及其就業市方向;其他高校調劑志愿設軍事、公安、其他3類調劑。
(2)專科填報1次志愿,設置1個高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和1個院校調劑志愿。
2.自主招生批。設置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2類志愿,每類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考生所報志愿必須與取得高校農村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農村專項計劃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藝術團)兩類資格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此兩類志愿。
3.本科一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可分別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其中,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志愿設置與本科一批文理類相同,取得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在填報本科一批常規志愿時,可同時填報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志愿。
4.本科二批。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每次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分公辦高校及專業、其他高校及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2類調劑。
5.專科(高職)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均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其中,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愿,設置6個高校志愿和1個調劑志愿,6個高校志愿為平行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不設征集志愿。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常規計劃志愿。
(二)藝術類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設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設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2.藝術類本科一批。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美術類專業高校調劑志愿,美術類專業高校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3.藝術類專科批。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美術類專業高校調劑志愿,美術類專業高校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
(三)體育類
1.體育類本科。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2.體育類專科(高職)。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高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四)高水平運動員
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單設志愿,設1個高校志愿,不設專業志愿。考生只能填報取得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資格的高校,同時取得多個高校資格的只能填報1個高校志愿。參加招生院校文化單獨考試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單獨辦理錄取手續,不再填報志愿。
(五)春季高考
1.春季高考本科提前錄取的高校及專業。設置1個高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僅限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報。春季高考本科提前錄取的高校及專業,不單列招生計劃,填報志愿時選擇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專業及代號。
2.春季高考本科。設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報4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3.春季高考專科(高職)。設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調劑志愿,調劑志愿在征集志愿時填報。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報4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其中,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愿單設投檔單位,填報1次志愿,志愿設置為專業類別內平行志愿模式,可填報4個高校志愿和1個調劑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均設置4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高職院校專項計劃不設征集志愿。報考高職院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常規計劃志愿。
四、填報志愿時間及要求
(一)填報志愿時間
1.6月28日,填報夏季高考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文理類本科提前批首次志愿;填報專科提前批志愿、高水平運動員志愿;填報春季高考本科提前錄取志愿。
2.7月5日,填報文理類本科一批、藝術類本科一批、體育類本科首次志愿;填報自主招生批志愿。
3.7月12日,填報藝術類、文理類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4.7月23日,填報文理類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藝術類本科一批、體育類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文理類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首次志愿。
5.8月1日,填報文理類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藝術類本科一批、體育類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
6.8月5日,填報文理類本科二批、春季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報文理類、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藝術類、體育類專科(高職)首次志愿。
7.8月13日,填報文理類、春季高考、藝術類、體育類專科(高職)征集志愿。
(二)填報志愿要求
1.考生應根據報考類別和層次,結合高考成績,參照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或網上公布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等,通過互聯網填報志愿。填報志愿網址為:http://wsbm.sdzk.cn。
2.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應盡早填報志愿,避免因網絡不暢、忘記密碼等原因耽誤填報。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3.考生填報志愿以規定時間內最后一次填報(修改)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憑密碼上網確認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無需進行書面簽字確認。
4.為確保公平公正,志愿填報時間結束后,不再受理考生補報志愿申請,也不允許考生修改、放棄已填報的志愿。
5.考生志愿是投檔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考生本人親自填報,不得由他人代替。學校和教師不得干預考生填報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報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碼或由他人代為填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6.文理類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批志愿,本科二批首次填報志愿及第一次征集志愿,僅限于達到本科一批或首次確定的本科二批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填報,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時,在首次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下20分之內的考生均可填報。
7.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有關中學要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宣傳和指導工作,向不具備條件的考生提供場地、設備、上網條件及其他必要的幫助。
8.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幫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嚴格執行填報志愿工作程序,加強考生志愿信息管理;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信息服務,準確提供有關高校和專業的招生信息。
五、特殊類別錄取
(一)中外合作辦學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專業,相關專業單設代碼或投檔單位。
(二)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本科預科班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應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各有關高校投檔分數線以下80分。民族預科班需降分錄取時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時考生所報志愿為準。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對象為符合我省夏季高考報名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不限民族)。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考生時,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相應批次各有關高校投檔分數線以下40分。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四)山東大學(威海)、山東財經大學、山東建筑大學、濟南大學安排的走讀招生計劃,錄取分數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走讀計劃單設學校代號。
(五)定向培養直招士官招生對象為參加2016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省軍區負責政審、體檢、面試工作。
(六)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上海科技大學等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試點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錄取辦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七)我省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錄取手續。
(八)地方免費師范生招生錄取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免費教育師范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12號)執行。地方免費師范生招生高校應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九)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14號)執行。
(十)軍校和國防生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軍區司令部、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于做好2016年軍隊高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6〕74號)執行。
(十一)公安高校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關于做好2016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6〕77號)執行。
(十二)“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招生錄取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8號)執行。
(十三)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我省有關高校所在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投檔控制線下80分。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需降分錄取時以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時考生所報志愿為準。相關專業單設投檔單位。
(十四)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應屆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應屆畢業生招生錄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我省負責將考生高考成績、電子檔案等信息提供給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門。
(十五)招收飛行員的飛行技術專業分別按空軍、海軍、民航招收飛行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其他各類單獨招生,分別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六、香港、澳門高校內地招生
(一)香港高校內地招生
香港共有12所高校在內地招生,即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演藝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其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錄取,填報志愿時間及錄取安排與本科提前批其它高校相同。其它10所高校實行自主招生,具體報名、面試、錄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學校相關公告內容。
(二)澳門高校內地招生
澳門共有6所高校在內地招生,即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科技大學(包括大學先修班)、澳門城市大學(包括大學先修班)、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具體報名、面試、錄取事宜考生可查看學校相關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