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在報名前登錄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下載打印《2016年濟南市天橋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實填寫,每人限應聘一個崗位。
(2)《報名登記表》1份,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同底一寸照片2張(技能崗位)、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語文學科要求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需提供《應屆師范類畢業生證明》且教師資格證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提交以上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應聘定向招聘崗位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符合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名單在天橋區政府網、天橋區教育信息中心進行公示。
(4)已被用人單位聘用的人員參加應聘須提供現聘用單位及有用人權限的部門同時出具的同意應聘的證明(模板見附件)。
(5)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出具經國家教育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