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學歷、年齡、戶籍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須是全日制??飘厴I);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戶籍不限。
(四)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的學科須與報考學科崗位要求一致;符合崗位學歷要求的小學教育專業可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其他人員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五)2016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新沂市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表》)。
(八)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7年及以后畢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2011年以來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反江蘇省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新沂市教育系統在編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