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合格人員,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就業學校(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后,所有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拒絕選崗的,也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聘用通知書,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列所在單位事業編制。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首聘聘期三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等有關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徐州市新沂市2016年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