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4〕3號)、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管委會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政府專職消防員。
一、崗位設置
本次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5名,均為滅火員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
(二)熱愛滅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應急救援、維穩處突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三)學歷條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學歷,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學歷的技校、中專、高職學歷。
(四)身體條件:男性,年齡在18—30周歲(198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之間。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協調性好,反應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大專以上學歷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
(五)退役士兵,具有滅火救援相關工作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車輛駕駛(汽車B2照以上),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考試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不宜進入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發布時間: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1日。
(二)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2日—7月13日。
報名地點:井開區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報名材料:《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一)、《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專職消防員考察政審表》(附件二),附件二可以在體能測試結束后提供。報考人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相關崗位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考生于7月18日到井開區消防大隊領取準考證。
(三)考核
1、開考條件
招聘人數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將取消或調減計劃。
2、體能測試和理論測試
(1)時間:2016年7月20日。
(2)地點:吉安縣體育場。
(3)測試項目:3000米跑、100米跑、單杠引體向上、立定跳遠等項目。滿分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50%、立定跳遠占10%,其他各占20%。評分標準見附件三。
(4)體能測試成績宣布: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理論考試、資格審查和面試入圍資格人員,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圍。
(5)理論測試:卷分100,由消防大隊提供1000題庫,由招聘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在考試前選題出卷、打印、密封。考試考點:區消防大隊
時間:2016年7月21日
考生憑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四)資格審查和面試
1、資格審查
時間:2016年7月26日。
地點:消防大隊。
由招聘小組負責對擬入圍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相關崗位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井開區公開招聘合同制消防隊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審查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成績。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入圍資格。
2、面試
(1)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對崗位的認識、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2016年7月28日。應試人員根據現場抽簽排序進行面試。
(五)總成績宣布
總成績計算方式:體能測試成績×50%+理論測試×30%+面試成績×20% 。
(六)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進入體檢環節。時間:2016年8月2日,地點:另行通知
1、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隊現役士兵體檢項目和標準》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
2、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根據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擬入圍總成績相同者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
3、由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
(七)公示
按照體檢合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遇考生總成績并列時,則優先錄用體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在井開區管委會網站公示7天。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區公安消防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區公安消防大隊應當組織被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培訓考核,培訓時間不少于6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習滅火救援基本理論、政策和知識,掌握滅火救援技術、戰術和指揮方法;
(2)撲救火災;
(3)承擔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4)協助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品化學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培訓、火場宣傳;
(6)“119”接、受警;
(7)消防車、運兵車駕駛;
(8)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按照下列要求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隊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要求參加政治學習,培養忠貞品質、堅強意志和優良作風;
(2)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3)業務技能達到公安消防部隊相應職級士官水平和《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4)按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要求參加執勤備戰相關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兩天,24小時執勤備戰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隊基層正規化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嚴謹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3、實行等級管理和全面考核,評定等級與工資待遇掛鉤,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工資等級、獎懲、任職、續簽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
4、應聘前是黨(團)員的,勞動關系確立后,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入區消防大隊黨(團)組織。
(二)保障
1、工資與福利待遇:按照吉安市中心城區政府專職消防員經費保障標準執行。初聘合同制消防員為2630元/月,主要由基本工資、出勤考核獎、績效考核獎、高危補貼等構成。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統一配發服裝,在基層中隊執勤提供免費食宿。所繳納保險金按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合同制消防隊員本人負擔。
3、因工作成績突出,參照公安消防現役官兵同等條件評功評獎,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井開區消防大隊專職隊隊長:羅凱
聯系電話:1880796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