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人員不能應聘東營市補充合同制教師?
答:(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未滿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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