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式記賬的概念如下所示:
復式記賬的英文為Double Entry Bookkeeping,是從單式記賬法發展起來的一種比較完善的記賬方法。也叫復式記賬憑證。
復式記賬與單式記賬法相比較,其主要特點是: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記錄(即作雙重記錄,這也是這一記賬法被稱為“復式”的由來);各賬戶之間客觀上存在對應關系,對賬戶記錄的結果可以進行試算平衡。復式記賬法較好地體現了資金運動的內在規律,能夠全面地、系統地反映資金增減變動的來龍去脈及經營成果,并有助于檢查賬戶處理和保證賬簿記錄結果的正確性。
在我國,復式記賬曾有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收付記賬法三種,但規定使用的只有借貸記賬法一種。
由于經濟業務事項的雙重性(即每一筆經濟事項的發生,一定會引起資金的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的增減變動)且資產與權益之間存在著自然的平衡關系,人們利用這一事實指導會計實踐,便成為復式記帳的理論基礎。
對每項經濟業務按相等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有關賬戶中同時進行登記的方法。固式記賬的理論依據是會計基本等式。復式記賬按記賬符號,記賬規則、試算平衡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借貸記賬法,增減記賬法和收付記賬法。借貸記賬法是一種最雜的、當今運用最廣泛的復式記賬法也是目前我國法定的記賬方法。至于哪一方記增加金額,哪一方記減少金額,則取決于賬戶所要反映的經濟內容和業務性質。
復式記賬是相對于單式記賬而言的。單式記賬是一種較為簡單、不完整的記賬方法,一般只記錄現金的收付以及人欠、欠人的事項;復式記賬是一種比較科學的記賬方法,它要求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記錄,它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經濟業務的全貌。復式記賬法的種類有借貸記賬法、收付記賬法、增減記賬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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