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是隸屬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收治各類精神病患者。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招聘以下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1、影像技師,職數1名。
二、招聘職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1、招聘職位說明
影像技師: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按要求做好日常影像工作。
2、招聘對象與條件
影像技師:年齡在35周歲以下,影像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獨立工作能力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協作精神,社會人員需提供影像技師資格證書。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郵寄報名或電子郵件方式,請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件郵寄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上海市靜安區聞喜路590號人事科收,郵編200435。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聯系方式:021-66974563。
電子郵箱:SJZXRSK@126.com
2、資格審查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并擇優通知面試。
3、面試
通過簡歷篩選,根據招聘職數,按照1:3比例擇優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提問以主考官為主,其余考官可做補充性提問。
4、身體檢查
按照面試情況擇優錄用,根據招聘職數,按1:1比例安排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進行體檢。
5、考察
由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組織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