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免筆試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報考相應的崗位全部列入面試。
2、參加筆試人員的,成績按擬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若最后一名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含免筆試)的崗位,根據招聘崗位實際需要,經自治縣人社局核準,可降低按1:1的比例進行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報考人員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