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按報考學科分別設置筆試科目,具體詳見對照表,不指定考試用書。各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筆試內容:報考學科現行初中教材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普寧市第二中學。
筆試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組織閱卷評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以第一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第一題分數又相同的,則以第二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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