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形式: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環節。
2、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合格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首次報名未達開考比例的,按穗人社發【2013】108號文規定,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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