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面試人選
按筆試成績排序,各崗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數合格者中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面試人數達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組織面試。
(2)資格復核及心理測試
面試前將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核及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分數,不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地點:廣州市白云區石井街慶隆中路100號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石門校區,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現場資格復核需攜帶《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資格復核材料一覽表》(附件3)中所列證件等材料的原件,提交相應紙質材料并在復核前發送電子版(成果材料不需攜帶原件)。
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還須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填寫《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附件6),由招聘單位審核認定通過后方可進入面試。
資格復核合格的,方可參加面試。考生放棄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可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和具體時間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3)面試形式和內容
面試分教師崗和非教師崗進行。
非教師崗面試主要圍繞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通過筆答或面談形式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應變、組織協調能力以及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其他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教師崗面試內容為專業理論技術答辯和實操(授課或技能實踐),考核應聘者的專業水平,教學及科研能力。
(4)面試成績
面試總成績100分,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5、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數)。
考試綜合成績作為此次公開招聘的最后錄用分數,考試綜合成績超過80分且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方可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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