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恩施州機構編制委員會下達的使用編制計劃,恩施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擬面向全州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范圍及人數
面向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含試用期、自收自支人員、工勤人員)公開選聘財務會計人員1名。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工作期間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縣以下報考者具有5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可放寬到3年以上(含試用期)。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選聘當年底。
3.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全國統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部門審查尚未結案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合格的;
5.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的;
6.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報名時間截止2016年8月15-8月23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者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及單位主管部門、縣市組織或者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應聘者應填寫《恩施州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兩張1寸免冠登記照,到恩施市施州大道55號恩施州殘聯503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選聘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選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如達不到比例,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研究處理意見以后,進行調整并公示。
(一)筆試。筆試主要以閉卷方式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相關專業知識等綜合素質。
1.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到恩施州殘聯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后在恩施州殘聯網站查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面試工作由恩施州殘聯組織實施。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三名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具體事項及時間、地點詳見恩施州殘聯網站公告。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選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考察工作由恩施州殘聯組織進行。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檔案、核實身份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政治素質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恩施州殘聯依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和人崗相適原則,召開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研究,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二)體檢。考察合格后按有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由恩施州殘聯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對象須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恩施州殘聯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8223050、822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