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9月13日統一進行。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體檢內容和辦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訂通知》的規定執行。
在確定體檢人員時,若考試成績出現該崗位超出1:1比例人數的并列人員,按下列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優先次序如下:
(1)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2)報教師崗位的專業成績高者優先;
(3)報考教師崗位者(除要求師范類專業職位)全日制師范專業畢業者優先;
(4)報考教師崗位者(除要求教師資格證專業職位)有教師資格證者優先;
(5)以上都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順序確定人員。
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可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實施。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