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記員崗位速錄測試:按80字/分鐘速度測試文章2篇(每篇字數約1500字,約30分鐘),總分40分。
(2)司法警務助理崗位體能測試: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總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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