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通知》(鄂人社規[2012]3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取消報考蘄春縣水利系統事業單位河道采砂管理崗位張計策筆試成績所加的5分。
特此公告。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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