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的學歷、學位、年齡要求(詳見平頂山第二人民醫院寶豐分院2016年人事代理公開招聘計劃表);
5、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