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條件:
(1)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符合本次招聘職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
①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目前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陽市嵩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
②在洛陽市嵩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③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
(2)根據洛發〔2016〕16號文件規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