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須具備《廣州市越秀區發展和改革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規定的具體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須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工作經歷以社保繳費記錄或單位證明為準,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工作年限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2、通過考試擬聘用的社會人員公示前還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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