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人民海珠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筆試合格分數線/資格審核/面試及體檢有關問題公告
根據《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2016年度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及招聘工作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法官助理筆試成績已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合格的,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經筆試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附后。考生可通過原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二、資格審核
時間:2016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
地點: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
要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印件核對后交法院留存),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核,不得由他人代替審核。
1、應屆畢業生應持有本人簡歷、內地居民身份證、報名表(考生自行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報名系統里打印)、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含未婚人員)、準考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學生證及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社會人員應持有本人簡歷、內地居民身份證、報名表(考生自行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報名系統里打印)、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含未婚人員)、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員工(含試用期)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3、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認證材料。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不列為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的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資格審核時,將嚴格按照入圍考生的準考證號碼順序確定面試抽簽時間,面試當天根據現場抽簽確定面試考場,每人面試時間為10分鐘。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核參加考試的考生憑二代身份證、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候考點并進行簽到和抽簽。未能在規定時間到達候考點或未經現場負責人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時間: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下午14:30開考,(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考生須在開考前1小時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報到。
地點: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
內容: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
面試后確定入圍擬聘用人員名單,以公示或其他方式通知參加體檢。
四、體檢
時間:2016年10月11日,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上午8:00前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小一寸照片1張報到。
地點: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逸景路333號)。
請考生密切關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及公告,保持通信暢通。
其他未盡事宜,由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3005321/020-83005322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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