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考上特崗教師,四年后(2010年)借調鄉政府,11年正式調入鄉農經站,為事業編制人員,請問我能報什么崗位?能報“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崗位嗎?能報“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崗位嗎?求解!謝謝!
回復:可以報“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崗位,不能報“近3年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個項目”(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