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招聘錄用人員須為應屆畢業生。
2.境內院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前畢業,報到時須獲得國家認可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
3.境外院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間畢業,報到時須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4.應屆畢業生的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二)院校及學歷條件
1.境內院校畢業生須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
2.境外院校畢業生須具有境外正規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