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縣文化館2012年公開招聘舞蹈輔導員初試工作方案
根據《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和《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結合石屏縣文化館的實際工作情況,現將石屏縣文化館公開招聘舞蹈輔導員初試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組織領導
(略)
二、初試報名對象
具備《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條件,即:紅河州戶口;年齡在30歲及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學民族歌舞表演、舞蹈編導、藝師專業;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具有三年及以上從事舞蹈或舞蹈編導經歷(需由所經歷過的單位出具證明,并經當地人才服務中心或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審核蓋章)。
三、初試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石屏縣文化館。
3、報名時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尚未落戶的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大專以上學歷提供由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專學歷提供由州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具有三年及以上從事舞蹈或舞蹈編導經歷的相關證明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不能提供以上證明材料者,視為不具備報名條件,不得參加初試。
四、初試時間及地點
1、初試時間:2012年3月28日。
2、初試地點:石屏縣文化館。
五、初試方法
1、初試考官由5—7人組成,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從我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系統中臨時隨機差額抽簽確定。
2、初試考官與考生有直系或旁系血親關系時,必須回避,并提前告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初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5—7位考官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出其余3位(或5位)考官評分的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
4、《初試評分表》必須經考官簽字;《初試成績匯總表》必須經主考官、記分員簽字并經監督人員審核簽字。
5、全部初試工作程序結束時,召集所有參加初試的考生當場公布初試成績,并發給初試成績通知單。
6、初試目的:考核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應具備的表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軟開度、肢體協調性、節奏感、彈跳力和旋轉技巧,身體素質和形象氣質等。
六、有關要求
1、參加初試人員,通過抽簽確定初試考核的先后順序,初試時所需的音樂、服裝、道具自備。
2、為保證初試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初試考場設立監督席、考官席和記分席。由縣紀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對初試考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3、參加初試的考官和考生分別由監督人員和工作人員帶入初試考場,并切斷與外界的通訊聯系。
4、參加初試的考生,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初試的,按自動棄權處理。
5、參加初試考核的考生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初試資格的,一經查出,取消報名和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初試考核的總分為100分,考核得分不滿60分者視為考核不合格,不能報名應聘石屏縣文化館舞蹈輔導員崗位。
7、經初試考核合格的考生,再按《紅河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的規定進行報名。
8、初試考官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嚴禁絢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9、本方案由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0873—4855097
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石屏縣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