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和《嵩縣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規定,按照各職位聘用計劃數1:2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現將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10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點:嵩縣城人社局新辦公樓五樓518辦公室(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對面)
(二)所需材料
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填寫《嵩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或《嵩縣2016年公開定向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復印件依次附審查表后)。
1、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畢業證;
3、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
5、鄉鎮定向招聘的大學生村干部須提交嵩縣縣委組織部出具的目前在崗考核合格的證明;
6、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注意事項
1、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2、面試資格復審期內不能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3、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5、因應試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6、面試事宜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參加面試人員注意登陸查看。
咨詢電話:0379-66312028,0379-66329518
嵩縣2016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