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鄉市委組織部、新鄉市民政局《關于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工作的通知》(新市民〔2015〕288號)規定,為加強城市社區工作隊伍建設,擬面向牧野區公開選聘專職社區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選聘計劃錄用專職社區工作者15人(其中面向社會選聘12人,面向牧野區在職大學生村干部選聘3人),主要用于充實牧野鎮和王村鎮新增的四個社區居委會干部。
二、選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具有牧野區戶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紀違法記錄;
(三)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四)年齡為18周歲(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40周歲(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七)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八)報考大學生村干部選聘崗位,需有在牧野區服務2年以上且目前在職在崗的大學生村干部證明;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選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這次公開選聘專職社區工作人員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等程序實施。
(一)發布公告
2016年10月10日,在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網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欄目中發布公告及相關信息,發布時間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新鄉市牧野區民政局三樓辦公室(中原路東段602號),聯系人:田永賀,聯系電話:0373-3035232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交材料(使用A4紙):
①填寫好的《牧野區公開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報名表》一份(網站下載);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同一頁面上);
③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一份;
④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4張。
⑥牧野區大學生村干部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區委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及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4張。
5、資格審查:本次選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聘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考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6年11月3日,上午8:00到11:30,下午14:30至17:30,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6年11月6日上午8:30—11:00,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試、綜合知識及材料作文,滿分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網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欄目中進行公示。
2、面試
(1)面向社會選聘的,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入圍最后一名者分數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向大學生村干部選聘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果報名不夠所需崗位數的,將剩余選聘崗位名額調劑增加到面向社會選聘崗位。面試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
(3)確定考生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按照選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
選聘各個環節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入圍人員名單及其他信息,將在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網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欄目上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看發布的相關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筆試、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組進行全面考核。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出現選聘崗位空缺的,由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網站(www.xxmyq.gov.cn)公告公示欄目中進行公示。
凡被錄用人員由區民政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待下次社區換屆時參加選舉,通過選舉者簽訂三年使用合同,否則解除有關合同。
(七)培訓錄用與工資待遇
經考核、資格審查合格被選聘為專職社區工作者的由牧野區民政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其待遇、考核評議等按照新組通〔2015〕23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組織領導
本次選聘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統一組織實施,本公告由牧野區公開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3-3035232
2016年10月10日
易賢下載網:2016年新鄉市牧野區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