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材料(技能測試及面試時需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2016年海珠區委統戰部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
(3)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4)現任職單位同意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
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其中,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現任職單位同意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失業證)可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交。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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