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如已聘用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準確,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專業、學歷、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條件的,均不可報名。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關于各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筆試問題,請在工作日直接撥打聘用單位的報名咨詢電話進行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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