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按《遂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制定考核和政審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