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員實行人才派遣方式管理,由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試用期一個月。勞動派遣合同一年一簽,用人單位實行年度考核管理,依據考核結果繼續或解除勞動派遣關系。
2、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合肥市委辦公廳印發[2014]2號文件規定,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和公積金待遇,具有專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適當提高薪酬待遇。
二、其他
咨詢電話:0551-63538423
監督電話:0551-63538422
2016年合肥市發改委招聘政府購買崗位服務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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