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公開招聘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5名(醫療衛生單位按公立醫院改革的要求實行自主招聘,招聘方案由相關單位另行制定),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招聘人數及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冬季上杭縣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根據《中共上杭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縣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等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的批復》(杭編辦〔2016〕用字5號)文件中“在事業單位超編人員消化之前采取占編不入編的方式招聘人員,待事業單位超編人員消化后再入編”的要求,本次計劃招聘的35名人員采取占編不入編的方式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