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條件要求事項:
1、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為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列入國民教育序列的相應學歷、學位,其中學位須為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所對應學位,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在境外院校(含境內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學習的人員,須以學歷(位)認證報告或學歷(位)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報考。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10月18日前(含10月18日,下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
3、招考范圍為“本市”的,其確認條件為下列之一:(1) 2016年10月18日前常住戶口在龍巖市轄區內的;(2)籍貫屬龍巖市轄區內的,或屬龍巖市轄區內生源畢業生(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院校前,戶籍和學籍在龍巖市轄區內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3)市外生源在龍巖市內高校就讀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范圍為“全省”的,其確認報考者條件按以上原則類推。
4、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可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招聘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普通院校”,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招聘職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國民教育序列”(即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指納入國家教育計劃的教育序列、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普通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社廳關于加強職業培訓提升產業工人隊伍素質十七條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15〕139號)文件中,“對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在公務員錄用、企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工齡計算、考核定級、職位晉升、職稱評定等方面分別與大專、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的規定,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和職業院校畢業人員,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6、本次考試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作為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可以通過龍巖人事考試網查閱。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職位,報考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中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職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為準。
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輔修專業證書不能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
7、報考者的報考時使用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輔修專業證書不能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詢”欄目的“雙學位雙專業”可查詢認證。
8、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的職位。
9、2016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