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要求。報名結束后,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與崗位遴選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取消遴選,如確因單位人員緊缺、急需補充的,可降低比例要求開考;取消遴選或降低比例要求開考的,須分別由上杭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或上杭縣醫院書面申請,經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實施。
2、筆試試卷。遴選筆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是: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為客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4、筆試時間。《綜合基礎知識》的筆試時間為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如有變化,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及合格線。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如報名人數與崗位遴選人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不設筆試合格線,如達不到3∶1比例,本次遴選筆試合格線按照上杭縣2016年冬季公開招聘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筆試合格線執行;進入面試的人員,其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筆試合格線。
6、其他事項。具體筆試地點、科目、考室、考號及應試須知等事項,請查看考生《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