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崗位序號1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專業知識,崗位序號4筆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知識,崗位序號2、3、5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所有崗位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福建省司法廳戒毒管理局政治處同意后最遲延至考核前提交。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及所有參考人員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省司法廳門戶網站(http://www.fjs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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