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采取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年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筆試、技能測試內容為臨床、中醫“三基”及崗位相關知識,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試。
3.根據筆試、技能測試合計總分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合格線為70分。
4.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同意后最遲延至體檢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5.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技能測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6.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中醫藥大學和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人民醫院網站(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