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工作勤奮,作風扎實;
3.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偵查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