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確定。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核時,考生應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學歷學位鑒定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職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須提交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面試通知書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5、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6、面試成績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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