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提升教學、科研和管理水平,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326號)等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詳見《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一覽表》列出的招聘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實施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為2012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其余崗位為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組織,應聘人員可按《一覽表》中所列的聯系方式,直接與相關部門聯系并遞交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組織人事處復審。
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
(3)填寫完整的報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載并用A4紙打印);
(4)學歷及崗位要求中涉及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術論文、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201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本人不能參加現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須出具委托人本人親筆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交報名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筆試費每人50元,試講(面試)費每人50元。
開考比例: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2,其余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除特殊崗位和緊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聯系人:于老師明老師 023-68796805
(二)考試考核
根據崗位類別不同,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考核的方式
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采取試講(含提問)的方式進行考核,招聘滿額為止(報名期間如某一崗位已經招滿,將在學院網站中通知并停止報名,該崗位此次招聘結束)。試講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教材(學院指定),試講時間30分鐘,當場提問15分鐘。試講分值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試講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應聘者需用普通話試講,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試講準考證。試講準考證于資格審查合格后現場發放。
2.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分值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并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中公布(http://www.cctc.cq.cn,“組織人事處”→“人才招聘”),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請在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網站中(“組織人事處”→“人才招聘”)下載填寫筆試準考證,自行打印并貼上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考試前一天在學院組織人事處蓋章。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時間1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應聘者需用普通話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學院網站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核方式的總成績=試講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出現并列時,教師(含實訓教師)崗位依次以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其余崗位依次以面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并結合本行業需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統一組織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若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院網站上(學院網址:www.cctc.cq.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的擬聘用人員若不按時報到,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核準,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見習)期。試用(見習)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見習)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2年應屆畢業生,若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建筑工程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最近更新: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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