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和海寧市機關幼兒園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明確聘用對象之日起15天內必須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機關幼兒園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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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