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廣州市食品安全監管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我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規定,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定于2016年11月開展第二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食品檢驗所,公益一類,正處級,負責各類食品(含酒類食品)、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等成分分析及安全性檢測,承擔政府指定和委托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不含食品包裝)的監督抽檢以及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檢測及食品安全事故監督檢測,協助突發事件、違法案件的食品安全調查和采樣以及負責食品安全相關檢驗標準和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崗位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身體健康;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政策規定;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7、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1、“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視為應屆畢業生,超過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社會人員”不含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的往屆畢業生(社保記錄顯示已就業者除外)。
2、所有報考人員所修的專業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2)或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報考人員年齡計算以2016年10月31日為界,如:年齡限4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年限要求以此類推。
4、工作經歷以社保繳費記錄為準,在校期間購買社保的除外,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
5、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名時須上傳相應證書),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應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6、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本公告至2016年12月30日前有效,招聘主管單位根據報名實際情況組織考核,請考生報名前先咨詢用人單位,了解所應聘崗位是否仍然空缺。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核合格后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本人戶口簿(非廣州市戶籍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個人簡歷、專業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還須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
報名地點:廣州市食品檢驗所(廣州市白云區三元里大道棠新西街58號五樓),報名成功后,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或面試通知短信參加面試。面試采用專業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具體考試內容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三)面試成績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單。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由用人單位直接通知到指定地點集合后集中前往體檢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醫院因不能得出體檢結論建議復查的考生經一次復查后仍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招聘單位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二)考察。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按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http://www.gzfd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主管單位在報請廣州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具體用人單位根據空缺職數和受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已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
八、有關問題說明
(一)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以弄虛作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二)關于各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請在工作日直接撥打聘用單位的聯系電話進行詳細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食品檢驗所職位政策咨詢電話:020-86620498;監督電話020-81743075)。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