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說課、實操)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面試(說課、實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