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察座談環節:以座談會的方式主要考察綜合素質:性格、為人、個人修養、應變能力、專業能力、發展潛力、工作態度、團隊精神、對崗位的認識與理解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讓應聘者了解所應聘崗位的現狀、發展前景、崗位職責、個人發展方向等方面的情況。該環節不計分。
2、教師崗位(說課、試講和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科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三個環節均采用百分制評分,面試成績=說課成績(25%)+試講成績(25%)+答辯成績(50%)。
3、其它崗位(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采用百分制,答辯成績為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