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此類報考人員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2月9日9:00—16:00到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華山路139號)現場辦理減免手續。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審查核準后,考生本人要網上確認。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