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現場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6年薛城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簿(含父母的,無戶籍要求的崗位不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相近專業的認定應參照考生畢業時教育部學科目錄)、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薛城區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出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對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同時提交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
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交區、市以上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以薛城區政府網(人事信息欄)公布為準。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現場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棄權。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