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人選根據招聘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降低開考比例的職位,面試人數比例相應調整)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須按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素質測評人選。
面試考務費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