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江西省財政廳轉發〈關于做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贛環人字〔2016〕5號)文件規定:“為避免人才、骨干流失和隨意進入,確保機構人員平穩過渡,凍結機構編制,暫停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干部任免、人員調動和錄用事項,違反上述要求作出的有關調整決定,一律無效” 。現將井岡山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員”崗位和井岡山市環境監察大隊“監察執法員”崗位的招聘計劃予以取消。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