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結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等文件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雙向選擇與測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5名(詳見附表2)。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截止2012年7月30日,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愿意扎根基層服務一定年限;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5.符合招聘職位所需專業及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
2.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填寫《開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簡稱《報名表》,見附件1),并附一份個人簡歷或自薦書發送至郵箱45789306@qq.com。聯系電話:(023)52218661 52218882
(二)資格初審
開縣人力社保局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參加測試。
(三)測試
測試時間:5月21日—25日,測試地點分別設在重慶、成都和武漢的相關高校。應聘人員參加測試需帶上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專業等相關證明材料。測試采取專業能力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業務水平、專業技能和崗位適應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名額擇優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
(五)考察
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等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對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正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關系(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7月30日前未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者取消聘用資格),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正式聘用人員在我縣須至少服務5年以上。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