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請問運政所的公務員怎么跨州市調動?謝謝!
回復:你好,現在州級政府機關公務員調動的程序大體是:
1、調入單位將調動請示報州級人事部門(請示要包含單位編制情況、調動理由、考察情況等,并附擬調人員詳細情況,調動只受理請示,不受理調動表。);
2、州人事局將部門調動申請提交局務會議研究;
3、局務會議研究同意后,報州政府分管副州長及州長研究。
4、經州長副州長研究同意后,人事局發干部商調函給擬調人員所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調取個人檔案。
5、審查個人檔案后擬調人員填寫公務員調動審批表,分別到原工作單位、原單位人事主管部門、調入單位簽署意見并簽章后交回州人事局
6、州人事局發干部商調函給擬調人員所在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商議調動。
7、擬調人員人事主管部門下發調動通知到原工作單位,擬調人員轉接工資等相關關系。
8、州人事局下發調動文件到調入單位。
具體調動事宜還請直接咨詢當地人事局了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