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我校根據各省(區)招生計劃按考生的綜合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省級招辦有規定的(平行志愿)投檔綜合成績折算辦法,按其投檔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2.考生的文化成績按各省級招辦認定的考生投檔成績計分。(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按總分150分計)。
3.凡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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