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眉山市委編辦《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編辦發〔2015〕50號)相關文件規定,我單位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等程序,現對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起算。
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張博文,男,,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工學學士學位,四川師范大學成都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畢業。
唐啟書,女,全日制大專學歷,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現代殯儀技術與管理專業應屆畢業生。
王涔又,女,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文學學士學位,四川音樂學院聲樂二系音樂表演(合唱)專業畢業。
甘容芳,女,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四川理工學院應用化學專業畢業。
李飛,男,全日制大專學歷,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建筑工程技術專業畢業。
任偉,男,全日制大專學歷,西安歐亞學院建筑工程技術專業畢業。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反映人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此公告由眉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社會監督電話:028-38180699。
眉山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3日